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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规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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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万超

【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 我国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笔者在此谈谈新制度中有关资产减值规定的变化。一、旧制度中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旧制度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非常简单:1.贷款呆账准备金。金融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呆账准备。2.投资风险准备。金融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长期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3.坏账准备。金融企业对应收利息等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无法收回的坏账而按规定提取的准备。按上述规定提取的各项准备金都计入当期损益,发生损失时,冲减对应的准备金。二、新制度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新制度在第2章资产中以单独1节(第6节资产减

  • 【文献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China Urban Finance , 编辑部邮箱 ,2002年07期
  • 【分类号】F830.42
  • 【下载频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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