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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安绩效考核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摘要】 建立公安绩效考核体系 ,首先应合理设定考核指标 ,需坚持六项原则即先调研后确定原则、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原则、突出重点工作原则、下级参与上下认同的原则、定量定与定性互补的原则和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公安绩效考核的方法必须科学、合理、公平 ,并由专门机构负责 ;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干部任用依据 ,以利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 【文献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angsu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 编辑部邮箱 ,2002年05期
- 【分类号】D631.1
- 【被引频次】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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