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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级公务员培训制度及其借鉴
【摘要】 一、培训任务以法律制度为保障 近几年,随着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和西方国家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行政管理的复杂程度大为增加,客观上对高级公务员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战略意义也为培训高级公务员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西方国家对高级公务员培训提出两个新要求:一是要接受终生教育。认为公务员制度实行的是永业制,因而公务员须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方可适应工作需要。二是认为培训是一个公务员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应视为个人私事。因而西方国家普遍视高级公务员培训为一项战略任务,并以法律制度明确培训为公务员不可剥夺之权利和义务。 美国十分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法制化。早在1958年,国会就通过了《雇
- 【文献出处】 继续教育与人事 ,Contiuce Engineering Education , 编辑部邮箱 ,2001年10期
- 【分类号】D630
- 【被引频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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