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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共部门的改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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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第 9期 )   2 .公共企业转让的原则、方式和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公共企业向私营部门转让的实施由政府负责。在政府内部 ,由财政和经济部长负责保证转让活动的顺利实施 ,他负责确定转让的工作时间表 ,使用的技术以及最终的方式等。具体事务则由经济部的国库司承担。法国有关法律规定 ,公共部门向私营部门的转让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 1)国家利益至上原则 ,即私有化的实施必须以确保国家利益为前提。任何私有化行动都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 ,否则政府有权以“保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为由停止该行动的实施。( 2 )公开透明原则 ,即任何私有化行动都必须公开透明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一项私有

  • 【文献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 编辑部邮箱 ,2000年10期
  • 【分类号】D035
  • 【被引频次】4
  • 【下载频次】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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