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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公共服务特许程序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摘要】 <正> 公共服务特许程序论包括公共服务特许契约的订立、转让、终止和相关法律纠纷的解决等内容。 一、国家或地方公共服务委托的一般程序 首先,公告。即负责招标的机构应当在通常刊发法定消息的报刊上发布招标通知,另外还应在相关经济领域的特别报刊上发布信息,明确投标的最后期限、投标方式及未来可能订立的协议的基本特征,特别是契约的标准和性质。公告的目的在于扩大选择范围,增强竞争性。
- 【文献出处】 小城镇建设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 , 编辑部邮箱 ,2000年11期
- 【分类号】D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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