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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民收入的创造与再分配途径
【摘要】 关于国民收入的创造和再分配问题,国内权威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几乎都持这样的观点;“国民收入是由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创造的”,劳务部门“不创造物质财富和国民收入”,“必须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支付在这些部门工作的劳动者的工资”O,也就是说,劳务部门的收入是通过物质部门收入的再分配才能得到。因此“国民收人的初次分配……是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进行的”①;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主要是通过国家预算、生活服务行业和价格体系来实现的”④。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值得商榷。一、不仅物质部门创造国民收入,劳务部门也创造国民收入大家都知道,按照生不生产物质产品来划分,一个社会的经济领域可以分为物质生
- 【文献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QIQIHAR UNIVERSITY THILOSOPHY(SOCIAL SCIENCE EDITIAN)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05期
- 【分类号】F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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