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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例道路交通事故死因分析
【摘要】 笔者对全县1994~1998年间,交通事故死亡320例进行分析发现。致死损伤部位坐次为:颅脑199例(62%),胸部38例(11-8%),腹部36例11-3%),多发伤24例(7-5%),溺死21例(6-5%),感染2例(0-6%),见表1。讨论:交通事故致人体损伤其机制十分复杂,可因不同情况造成不同部位和不同程度的损伤,严重者造成致死性损伤。本组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致死性损伤主要表现为钝性伤(溺死者例外)其损伤特征为创面大,创缘不整齐,常伴有大面积表皮剥离和出血。严重者可有皮肉撕裂和挫灭现象。创腔内常有组织间桥。创底高低不平,创面常有泥砂、杂草、衣服碎片、毛发等污染物。由于车体铁片或玻璃碎块的损
- 【文献出处】 川北医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02期
- 【分类号】R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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