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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电体制改革中供电所的财务管理
【摘要】 <正>国务院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规定:“对城乡低压配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如何配合农电体改,加强乡(镇)供电所财务管理,本文就此谈一些设想。 1 供电所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方式。农电资金统一管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农村电工的报酬、劳保福利,既有利于提高农村电工的工作积极性,又堵塞了各
- 【文献出处】 农村电工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05期
- 【分类号】F4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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