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对投标有效标价的反思

  • 推荐 CAJ下载
  • PDF下载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取消加速工具后下载。

【作者】 樊志远

【机构】 江苏省水利厅 210029

【摘要】 <正> 在招投标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为了防止参与投标各方哄抬报价或盲目压低报价,往往在有关招投标管理文件中对有效投标价的范围作出了硬性规定(基本上是以标底为基准,上下几个百分点,如水利部规定:上5%下8%)。这种做法,对控制低价中标,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一定作用。通过对招投标工作的实际考察,笔者认为:在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中,将有效投标价的范围一次性定死的做法有失公允,其结果是弊大于利。 1 理论的误区

  • 【文献出处】 江苏水利 ,Jiangsu Water Resources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06期
  • 【分类号】F284
  • 【下载频次】16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