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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思考
【摘要】 <正>政府的财政支出通常分为两大类: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所谓转移支付,是指不以直接取得实物或劳务为补偿的财政支出,可分为对个人的转移支付和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在调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时,采用政府间转移支付手段。1994年,我国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实行了分税制,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基本上保留了旧体制的模式,在实践中暴露出不少问题。进行政府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体系已成为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 【文献出处】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Hubei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03期
- 【分类号】F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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