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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震减灾法制的建设
【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上郑重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的治国之道,党的各级组织、各级政府机构、全国人民都要按照这样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防震减灾是我国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依法治理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正是顺应党和国家的历史潮流应运而生的。《防震减灾法》于1998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防震减灾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1 抓住《防震减灾法》的颁布实施之契机,推动全市法制工
- 【文献出处】 国际地震动态 ,RECENT DEVELOPMENTS IN WORLD SEISMOLOGY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10期
- 【分类号】D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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