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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戒严法的调整范围和决定权限
【摘要】 《戒严法》调整的对象是应予戒严的紧急状态,它受紧急事件存在、紧急事件的危险程度、存在戒严的需要和国家认定等条件限制。戒严决定权限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戒严决定权的行使主体不同,权限不同,决定戒严决定程序的不同,戒严令发布的主体不同。
- 【文献出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 , 编辑部邮箱 ,1999年04期
- 【分类号】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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