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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役性的规范适用矛盾及其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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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琳金苏妮

【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北京语言大学

【摘要】 《民法典》创设的居住权制度因过度强调人役性而陷入文本繁荣而实践沉寂的困境。本文以《民法典》第366到371条为规范分析对象,运用规范解释与类型化方法,揭示人役性在设立、行使与变动环节的三重规范适用矛盾,即物权法定僵化与意思自治的冲突、绝对权排他性与家庭伦理共享的抵牾以及终身保障预设与交易安全的对立。研究发现,矛盾根源在于立法者试图以单一制度承载社会保障与财产流通的双重功能,并因路径依赖而混淆了人役权与用益物权的类型本质。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人役性相对化理论,主张通过目的性限缩解释《民法典》第369条,区分家庭成员内部共享与对外转让、构建保障型与投资型双轨体系,同时提出完善登记标识、顺位规则及物上代位性的配套方案,以期实现居住权从僵化到弹性的规范转型,激活这一沉睡条款的制度功能。

【关键词】 居住权人役性类型化以房养老
  • 【会议录名称】 2026年民商法主题青年研讨会论文集
  • 【会议名称】2026年民商法主题青年研讨会
  • 【会议时间】2026-03-15
  •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 【分类号】D923.2
  • 【主办单位】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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