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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现代化视阈下村级公权合规计划的实践面向
【机构】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天津大学法学院; 天津大学;
【摘要】 村级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村级公权行为的规范化和法治化,重点在于对村级公权行为的规制,村级公权治理需从打击模式的事后治理向消除腐败可能性的源头治理的转变,应对滋生腐败土壤进行合规改造,引入公权合规计划是解决当下治理乱象的可行选择。通过分析,实践中村级公权反腐败面临公权产生失序、公权互动失范、公权监督失准的现实挑战。对此应当实现"让我做"向"我来做"的转型,通过降低村民社群对腐败的容忍限度,增加村级权力越轨的程序性障碍,构建提升预防能力和追诉能力并重的治理模式。从治理范式上以基层自治为基本原则推进、促进村级公权行为规制合作治理、确定合规计划的负向责任激励,推动村级公权行为规范化、法治化,以合规治理促进基层组织自治能力现代化。
【基金】 2022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22ZDA072)的阶段性成果
- 【会议录名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水平发展——第十三届法治河北论坛论文集
- 【会议名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水平发展——第十三届法治河北论坛
- 【会议时间】2022-10-14
- 【会议地点】中国河北石家庄
- 【分类号】D422.6;D262.6
- 【主办单位】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