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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9-12世纪中韩佛教交流的几个阶段及其各自特点
【作者】 陈景富;
【机构】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摘要】 本论文将9-12世纪中韩佛教交流划分成三个相对独立的历史阶段,在叙述清楚各历史阶段交流情况的基础上,分析指出各历史阶段交流的特点,从而展示出9-12世纪中韩佛教交流的全貌,客观地反映了这一特定阶段交流的历史真实。论文所划分的三个历史阶段是:1.九世纪至十世纪前半叶,2.十世纪后半叶至十一世纪,3.十二世纪。在第一个时段里,交流的显著特点是偏重南宗禅传播。造成这个特点的原因是,中国佛教义学诸宗在八世纪以后由于教籍的毁失或教义的艰深,逐渐走向衰落,出现了南宗禅一枝独秀的局面,怀让系、青原系禅法分别先后形成了相衔接的两个发展高潮,韩国入华游学求法僧出现了对怀让系、青原系禅法的传法先后两个高潮,鲜明地表现出与中国禅法同步发展的一致性。在统一新罗时代,影响最大的是怀让系禅法;在高丽王朝前半期,影响最大的是青原系禅法。在第二个时段里,最主要的特点是交流的双向性和互补性。固然双向性和互补性是整个中韩佛教一千几百年长期、持续交流的一贯特色,但在此期却得到了最集中、最充分的表现,在这期有限的几个求法僧人身上都能体现出"两性"特点。无论是典籍的东传西回,还是游学请益僧的由学生变而为老师,甚至为一宗之祖师,都反映出双方的需求,在需求的前提下产生了互动,互动的结果是双赢。双向性和互补性反映出中韩佛教交流的本质和意义。在第三个时段里,交流处于停滞状态,是万马齐喑的时期,是交流历史的断层。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中国的分裂和不同政权的对峙和纷争、中国分裂政权与高丽王朝相互防范政策的制肘。这段历史,从反面给出了一条正面的经验,这就是:中韩两国深入持久的佛教文化交流是以两国间政治上的密切友好关系和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为大背景、大前提、大基础的,只有在两国关系正常化的情况下,经济、文化交流才会成为可能,才会得到可靠的保障。佛教文化交流作为整个文化交流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也是如此。
- 【会议录名称】 韩国研究(第十一辑)
- 【会议时间】2010-12-01
- 【分类号】B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