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前言
【作者】 湛中乐;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
【摘要】 <正>"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从幼儿园到大学,教师的职称或称谓虽有所差异,但他们肩负的职责是相类的,即传播真知、教授课业、解疑释惑。职责看似平凡,使命实则伟大。作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只有教师享有"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美誉。正所谓,"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无怪乎《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
- 【会议录名称】 教师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 【会议名称】“教师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 【会议时间】2014-05-10
-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 【分类号】D922.16
-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