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股份制律师事务所的产权模式
【机构】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 <正> 我国现行律师法规定了律师事务所的三种组织形式,即国办所、合作所、合伙所。这三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落后于中国法制的发展,在立法上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律师法规定的国办所,仅是根据国家出资和法人特征两个因素确定,不具有法人
- 【会议录名称】 中国律师产业化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 【会议名称】中国律师产业化发展理论研讨会
- 【会议时间】2002-04
- 【会议地点】中国济南
- 【分类号】D926.5
- 【主办单位】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