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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原因的思考
【作者】 王春林;
【机构】 江苏大学法学院;
【摘要】 <正>犯罪和重新犯罪的问题,是一种与人类文明发展相生相伴的正常的社会现象。因此,对犯罪及重新犯罪的预防,已成为世界性的课题。任何国家,不会因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同,或者因为民主理念的不同就会天然享有豁免权,即对重新犯罪问题,先天都不能免疫,要依靠的是后天的防疫,来减少、避免这样的风险,减轻或者降低这样的社会危险。改革开放以来,与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相伴随,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转型期,发展变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SJB820004);江苏大学人文社科重点建设项目(JDR2006A04)
- 【会议录名称】 中国犯罪学年会论文集(2010年度)
- 【会议名称】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九届学术研讨会
- 【会议时间】2010-11-05
- 【会议地点】中国海南海口
- 【分类号】D926.8
-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