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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中央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的若干思考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 <正>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批判了法律超阶级、超政治的旧法观点,但对旧的法律文化还有可利用的一面,有所忽视,以致后来"左"的思潮发展,对民主、法制的建设重视不够,直至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文革后,在我们总结经验教训,重视学习和借鉴西方法律文化的过程中,法律超阶级、超政治的观点,又有所抬头。近年来,比较突出的表现是有的同志对"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1949年2月)(以下简称"指示")的正确性、必要性,也提出了质疑。下面作者想就这个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制文明观谈一些看法。
- 【会议录名称】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六辑)
- 【会议时间】2007-10-01
- 【分类号】D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