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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刍议
【摘要】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本文以山东省为研究对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等数学方法,结合山东省的具体实际,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对山东省进行了划分主体功能区的尝试,期望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 【会议录名称】 2007山东省重点学术研究成果
- 【会议时间】2008-05-01
- 【分类号】F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