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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扩大就业机会、统一劳动力市场
【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 与其他任何经济活动主体一样,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所得到的收入就是对投入和使用资源的报酬。在典型的家庭经营农田上,农民具有三位一体的角色:既是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又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大田劳动者,所获总收入是投入土地、经营(投资)和劳动三种资源所得报酬之和,通常无需区分,也难以区分收入来源。但是,随着农民角色的分化,土地出租者、经营者和雇佣劳动者的区分已经出现并逐渐扩展,农业净收入也必然被区分为对不同资源的报酬。随着土地和经营(投资)报酬逐渐被认识到并理解为可以独立出来的家庭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并且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那么,务农与否的决策将更多地取决于务农本身的劳动报酬而不是总收入。如果我们将相对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劳动收入为生的大田劳动者视作农民的主体并作为政策的主要对象,那么,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就是提高农民的生产性收入,特别是务农的劳动收入。由于对农产品特别是食品需求增长速度有限,在经济不断发展、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和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的条件下,保持务农劳动收入同步增长的唯一途径是维持农业劳动力比重与农业GDP比重同步下降,即大幅度转移农业劳动力到其他行业。因此,在公共政策层面上,提高农民务农劳动收入的关键是扩大和统一劳动力市场。扩大和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最终目标是大规模转移农业劳动力。为了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就业,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应当协调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教育政策和公共财政政策,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放在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2)逐步消除劳动力转移的各种制度性障碍,包括住房、医疗卫生、劳保、养老和子女就学等现实阻碍,真正形成统一、自由的劳动力市场;(3)在增加对农村教育支出的比重,加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为农民抓住和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现实的可能性。
- 【会议录名称】 北京论坛(2006)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对人类文明方式的思考:“对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的新思考”经济分论坛论文或摘要集(上)
- 【会议名称】北京论坛(2006)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对人类文明方式的思考
- 【会议时间】2006-10-27
-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 【分类号】F249.2;F323.8
- 【主办单位】北京论坛(Beij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