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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学四阶段:特定语法→形态比较→形态分类→普通形态学
【摘要】 本文首次将2400年来的形态学研究分为四阶段。第一阶段:特定语言初始研究的界缘(词根-词缀)分解,波你尼(约前4—前3世纪)以此建立了梵文语法体系,16世纪的德国学者从希伯来语法中引进该方法。第二阶段:形态成为亲缘比较的重要对象,伯克斯洪(1647)强调变格和变位比较。第三阶段:弗·施莱格尔(1808)基于这种分析法建立了语言类型学,施莱歇尔(1859)将生物学术语“形态学”引入语言研究。第四阶段:博杜恩(1877)在“形态学教学大纲”中建立了普通形态学,布龙菲尔德(1926,1933)提出“语素”及其“词素”和“法素”。普通语言学理论也是受限的,同一术语难以涵盖所有语言结构类型。
【基金】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俄罗斯语言学史专题研究”(22JJD740022)
- 【文献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编辑部邮箱 ,2025年03期
- 【分类号】H04;H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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