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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犹”类训诂术语研究
【摘要】 “犹”的本义指猕猴,因猕猴似人,故引申为动词“如同”“好似”,进而衍生出作为训诂术语的用法。春秋以前,“犹”仍处于普通语词阶段。至战国时期,其用法开始从普通语词向训诂术语过渡。西汉时,“犹”正式成为训诂术语。在《尚书正义》中,除单独使用的“犹”之外,还存在与其他词组合的训诂术语,如“犹如”“犹若”“犹言”“犹云”等,其用法与单字“犹”基本一致,主要用于解释句意,偶尔也用于解释词义。在解释句意时,可采用举例或类比两种方式;而在解释词义时,则存在以本义为释和以同义词为释两种类型。
【基金】 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尚书正义》训诂术语研究”(项目编号:L22BYY005)阶段性成果
- 【文献出处】 古典文学知识 , 编辑部邮箱 ,2025年10期
- 【分类号】K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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