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宋代乐律的礼义:“序”与“和”——北宋“四清声说”与蔡元定“六十调说”二例
The Rites and Morality of Music Theory in the Song Dynasty: "Order" and "Harmony" :Take the "Four Tones Theory"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and the "Sixty Modes Theory" Proposed by Cai Yuanding as Two Study Cases
【摘要】 中国古代乐律学素有涵融“礼义”的传统,集中表现于乐律理论对礼乐“序”与“和”原则的阐释:五声、十二律的大小始终之序使“君、臣、民”等级及其亲疏、贵贱之理形见于乐;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受同期礼学的影响,宋代乐律学拓宽了礼乐“序”与“和”的原义,将“序”与“和”原则具体落实于旋宫理论之中——北宋诸家所论“四清声说”与南宋蔡元定的“六十调说”正是其中的典型。经过对二者所体现的“序”与“和”原则和音律结构的分析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本文认为:蔡元定的“六十调说”,在乐律与礼学的融通上,形成了成熟而严密的学理逻辑,并对后世产生一定影响。
【基金】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宋代乐律学与礼学关系研究”(20BD059)阶段性成果
- 【文献出处】 中国音乐学 ,Musicology in China , 编辑部邮箱 ,2024年04期
- 【分类号】J612.1;K244
- 【下载频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