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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当事人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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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全法

【机构】 徐州工程学院

【摘要】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在不同的物权关系中,拥有保险利益的主体是不同的。财产的所有权人与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实际占有人拥有保险利益;用益物权人根据约定可以对其使用的他人财产拥有保险利益;当财产上被设定担保物权时,财产的保险利益是双重的;恶意占有人对其占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关键词】 保险利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 【文献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 编辑部邮箱 ,2021年07期
  • 【分类号】D92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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