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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基本问题研究

Study on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between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Greater Bay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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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群

【Author】 HE Qun;

【机构】 广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粤港澳人民之间基于婚姻或非婚姻两性关系所产生的具有血缘或非血缘联系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及在此基础上的财产关系,具有以湾区经济为前提、地域的有限性与特定性、亲子关系的特殊性等特征。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种类,与纯国内、涉及外国、中国区际亲子关系均有所不同。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应贯彻"子本位的亲子法"、意思自治、弱者利益保护、中国区际私法中的特区等法律理念。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应遵循的前提性原则为一国两制、公共秩序,一般性原则为子女权利平等、保护子女最大利益、兼顾父母利益、弱者利益保护,特殊性原则为个案先例例外、意思自治。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基本理论
  • 【文献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 编辑部邮箱 ,2021年02期
  • 【分类号】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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