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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性质探析
Analysis on the Nature of "Three Times of Default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摘要】 <正>电是商品,窃电属于违约、违法行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窃电者补交"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性质认定存在不同的观点。
- 【文献出处】 大众用电 ,Popular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 编辑部邮箱 ,2019年09期
- 【分类号】F4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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