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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立法赋予地方志机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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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旭

【机构】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

【摘要】 <正>2018年是地方志事业的立法年,开年之初关于史志法的相关探讨就一度成为整个方志界的学术热点。随着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如何走依法治志之路,迎接中国方志事业的新时代更成为热点中的重点。本文认为新时代的地方志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但现有的地方志法律法规却没有赋予地方志机构以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这制约了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应当通过立法赋予地方志机构的行政主体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

  • 【分类号】K29
  • 【被引频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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