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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辞与指导性案例的功能融合——以提升司法的正当性为目标
The Functional Fusion of Legal Rhetoric and Guiding Cases——Aim at improving the Legitimacy of Tustice
【摘要】 法律修辞的主观主义特质得不到规则与标准的有效引导与规制,妨碍了其正当化功能的实现。指导性案例实效甚微且说服力欠佳,难以保证司法正当性的必然提升。可以通过功能融合来修复上述漏洞,一方面应当把指导性案例作为修辞论证的标准与依据来规制主观主义,另一方面应当把修辞论证作为强制性义务来强化指导性案例的拘束力与说服力,同时注重通过功能分化来让修辞与案例分别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发挥优势。随着修辞规则的完善和普及,以及指导性案例拘束力的不断增强,司法正当性得以提升。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运用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5CFX006)的阶段性成果
- 【文献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Western Law Review , 编辑部邮箱 ,2018年03期
- 【分类号】D926
- 【被引频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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