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消保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先行赔付责任规定适用中的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Advance compensation liability of online trading Platform Providers in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Law

  • 推荐 CAJ下载
  • PDF下载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取消加速工具后下载。

【作者】 张艳

【Author】 Zhang Yan;

【机构】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三个主体、五种责任,其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向消费者履行经营者有关身份信息披露义务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此种责任的性质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应以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为限,披露的时间应以消费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提出为限。

  • 【文献出处】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Judicial Case) , 编辑部邮箱 ,2018年06期
  • 【分类号】D922.294
  • 【被引频次】12
  • 【下载频次】469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