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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会治理“分权”实验
【摘要】 <正>南京市向社会分权并不意味着执法部门不管不问,而是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依法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而分权改革要想取得良好效果,首先要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并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市场、政府与社会"三手"的有机结合。一张社会分权目录清单,让南京市的社会治理创新再一次引发各界关注。这份名为《城市执法关联事务向社会分权目录》的名单,在今年5月正式推出。这份名单上,列出了暂住人口管理、养犬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违法行为等49项与执法相关的权力
- 【文献出处】 决策 ,Decision-Making , 编辑部邮箱 ,2015年12期
- 【分类号】D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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