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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广告法律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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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新章

【机构】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

【摘要】 <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法制建设以1982年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的《广告管理条例》、1995年的《广告法》为标志,30年的时间经历三大步,广告法律法规体系经历了一个从简单粗放到逐步法制化、规范化的过程,基本建立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广告法制框架。特别是自1995年《广告法》正式实施后,以《广告法》为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制定发布了多项广告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许多地方也陆续制定了广告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我国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充实、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

  • 【分类号】D922.294
  • 【被引频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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