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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胎儿行为的法律定性

On 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Intentional Injury Of A Fe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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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润平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故意伤害罪要求以犯罪对象——"他人"的存在为前提,而胎儿并非刑法上的人,因此对胎儿的伤害行为不构成针对胎儿的故意伤害罪。同时,"隔时犯说"和"预备犯说"因无法适用于故意伤害胎儿的全部行为,而且两学说认为在胎儿出生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行为违背事实,所以,以此论证故意伤害胎儿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是站不住脚的;"伤害胎儿即伤害母体说"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面临诸多问题。基于此,应该在刑事立法中考虑故意伤害胎儿行为的立法规制。

  • 【文献出处】 公民与法(法学版) ,Citizen and Law , 编辑部邮箱 ,2012年03期
  • 【分类号】D924.3
  • 【被引频次】6
  • 【下载频次】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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