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浅谈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及范围

  • 推荐 CAJ下载
  • PDF下载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取消加速工具后下载。

【摘要】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调整对象是60周岁以上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保护范围可以概括为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权、健康保障权、参与社会发展权、精神慰藉权。该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它是一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本法;从人权的视角来看,它是一部保障老年人人权的法律,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调整范围尚需进一步扩大,以便依法规制社会养老服务,依法建立老年人宜居环境。

【基金】 2011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主持人:刘灵芝)
  • 【分类号】D669.6;D923.8
  • 【被引频次】7
  • 【下载频次】367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