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信息传递方式研究——以法律解释为工具

On the Ways of Information Transfer in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Legal Interpretation

  • 推荐 CAJ下载
  • PDF下载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取消加速工具后下载。

【作者】 杨铁军孙记

【Author】 YANG Tie-jun1,SUN Ji2(1.Department of Law,Daqing Normal University,Daqing,Heilongjiang 163712,China2.Department of Law,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rbin,Heilongjiang 150080,China)

【机构】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要】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履行、消灭过程中信息传递方式的法律解释,可以将它们分为正向信息传递方式和非正向信息传递方式。基于文义解释正向信息传递方式除要约与要约邀请外,可以归纳为告知的方式。基于目的解释,正向方式类似于义务性质,应为准法律行为;非正向方式可以被认为具有权利性质以及责任性质。应当在《合同法》中补足正向方式中信息传递不能实现时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 合同法信息传递告知正向非正向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人文社科指导项目“告知义务研究”(11544003)
  • 【文献出处】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 , 编辑部邮箱 ,2011年02期
  • 【分类号】D923.6
  • 【被引频次】2
  • 【下载频次】93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