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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ML R 107-1-2007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累计料斗秤)
【摘要】 <正>(接上期)3.10检定标志3.10.1位置衡器应有一个放置检定标志的位置,该位置应具有以下条件:●不破坏标志,放置标志的部件就不能移动;●标志的位置应易于放置而不改变衡器的计
- 【文献出处】 衡器 ,Weighing Instrument , 编辑部邮箱 ,2010年01期
- 【分类号】TH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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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接上期)3.10检定标志3.10.1位置衡器应有一个放置检定标志的位置,该位置应具有以下条件:●不破坏标志,放置标志的部件就不能移动;●标志的位置应易于放置而不改变衡器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