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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策研究
【摘要】 <正>一、江苏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运行情况(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执行新标准。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天补助小学生2元、初中生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即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750元。全省平均补助面为寄宿学生总数的10%,其中:苏南8%、苏中10%、苏北15%。
- 【文献出处】 财政监督 , 编辑部邮箱 ,2010年18期
- 【分类号】G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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