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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学理、法理、律理——法的理论研究的四个基本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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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研究分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应用研究包括法的创制、实施、适用、实现,即立法、执法、司法、法制监督这四个基本层次;理论研究包括法律事实、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即法的事理、学理、法理、律理这四个基本层次。应用研究的任务是实现法律;而理论研究的目标则是发现法律。实现法律必须要以国家强制力为依托,而发现法律则应该是以理论说服力为依据。整个法律的理论说服力就是其事理、学理、法理、律理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 事理学理法理律理
  • 【文献出处】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 编辑部邮箱 ,2010年01期
  • 【分类号】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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