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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定主义是否悖离了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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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敬从军

【机构】 绵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摘要】 由表面观之,物权法定主义使物权法充满了强制性规定,与私法自治的要求相去甚远,甚至背道而驰,似乎悖离了市民社会的自由价值。但实质上,物权法定主义并不违背私法自治理念,其目的恰恰在于实现意思自治的最大化,在物权法定之下物权法仍有意思自治的空间,物权法仍然是开放的法律。立法者应重视民间制度创新,适时开放新的物权类型,既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又使私法自治得以充分实现。

【关键词】 物权法物权法定主义私法自治
  • 【文献出处】 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 编辑部邮箱 ,2009年28期
  • 【分类号】D923.2
  • 【被引频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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