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论灾后经济救助法律制度
【摘要】 对极端自然事件造成的损害,国际上主要有三种救济机制,其一为侵权法和社会保障赔偿模式,其二为保险赔偿模式,其三为基金补偿模式。侵权法有利于提高预防灾害发生的积极性,但很难适用于自然灾害。社会保障主要关注人身伤害,对财产损失基本上不予关注。保险模式不仅有利于发展保险市场,提高受害人自救的积极性,而且还会使灾害风险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分散。基金模式体现了国家福利思想,便于对受害人进行保护,但容易对市场产生误导,其使用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 【文献出处】 学术论坛 ,Academic Forum , 编辑部邮箱 ,2008年10期
- 【分类号】D99
- 【被引频次】1
- 【下载频次】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