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论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环境侵权司法追究的法理基础
【摘要】 当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造成环境侵权时,子公司的环境责任仅仅由子公司这一独立的法人主体来承担,当子公司在东道国无力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母公司却以独立法人人格为借口拒绝为子公司承担责任;面对这种法理障碍,应当引入"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直接在东道国提起环境侵权诉讼,由母公司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
- 【文献出处】 消费导刊 ,Consume Guide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14期
- 【分类号】D922.291.91
- 【被引频次】2
- 【下载频次】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