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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无法行政处罚的食物中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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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6 月 13 日 20:00 接到举报,说有人食物中毒,在濮阳市人民医院急诊室治疗。接到举报后,濮阳市卫生防疫站立即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病人进行了调查,次日又对同餐者和就餐场所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1 案情简介6月12日20:00 点左右在一起玩牌的 6 人到某小吃店就餐,并在旁边凉皮店卖了 4 份凉皮带到小吃店食用。食谱有:小葱拌豆腐、生拌青椒、腌咸菜 3 个小菜,每盘约50 g,4 碗冰镇绿豆汤、1 碗玉米粥,3 个小菜共用。就餐者 6 人,其中 4 人每人 1 碗绿豆汤、1份凉皮,1人只喝了玉米粥, 1 人因腹部不适未进食。吃饭后,又去同一凉皮店卖了 2 份凉皮带给在单位值

  • 【文献出处】 预防医学论坛 ,Literature and Information On Preventive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02期
  • 【分类号】D922.1
  • 【下载频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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