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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区构建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途径探讨
【摘要】 传统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多以国家的资金投入力度布设治理措施,依靠发动群众完成水保工程,甚至搞所谓的“精品工程”等,其结果是有些“工程”,扰动土层,破坏原有土壤结构而丧失本身具备的水保功能。有些引进树种存在随意性,忽视山区植被自身恢复功能,极少考虑当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而造成二次的水土流失。因此怎样做好真正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之一。本溪市在综合治理中,根据自己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特点与优势、水土流失规律、各产业形成的可行性、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与需要,创造因地制宜、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经济科学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控制了水土流失;林地、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土地得到保护;水保产业也形成规模,为全区农业可持续发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 【文献出处】 水土保持科技情报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04期
- 【分类号】S157
- 【被引频次】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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