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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会计准则关于或有事项处理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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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梦园李杰

【机构】 中南林学院西南财经大学

【摘要】 或有事项是不确定性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会计界尚未找到妥善处理办法的难题之一,或有事项一般金额较大,对企业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与美国相比,我国对或有事项研究较少,因此有必要加强或有事项的国际比较,以准确把握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确保会计信息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或有事项范围、概念比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及其指南,规定或有事项准则适用范围不包括以下项目: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经营、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治理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五号--或有事项会计》(以下简称“财务会计准则”)规定“或有损失限定在以下三种特定事务:

  • 【文献出处】 商场现代化 ,Market Modernization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26期
  • 【分类号】F233
  • 【被引频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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