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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放射卫生档案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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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放射卫生档案是放射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放射性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是卫生监督检查的重要资料。随着射线技术的广泛使用,对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卫生自主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要求,对放射卫生档案管理也作了具体的规定。1档案管理的法律依据及内容(1)《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对档案管理作了明确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

  • 【文献出处】 中国辐射卫生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03期
  • 【分类号】R144;
  • 【被引频次】4
  • 【下载频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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