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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抑或意志——西方两种法的本质观发源之比较
【摘要】 西方有两种主要的法的本质观。其一认为 ,正义是一种客观存在 ,法的本质即正义 ,法是一种理性行为。其二认为 ,上帝是法的终极基础 ,法的本质即上帝的命令 ,法是上帝的意志行为。前一种观念来源于希腊哲学的理性主义 ,后一种观念来源于犹太——基督教的唯意志主义。这两种反差巨大的法的本质观成为了西方法律思想的双重历史起源 ,明白了这一点 ,我们将理解西方法律思想的复杂性。
- 【文献出处】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Pingxiang College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01期
- 【分类号】D909.1
- 【被引频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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