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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商立法模式的选择
【摘要】 中国民商事立法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和体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出发,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更易为中国所接受,在充分承认和尊重商法的独立性的基础上,坚持民商合一的精神实质,以民法为基本法,以一系列商事单行法规为特别法,从而构建和谐统一的民商法体系,是我国民商事立法形式的理性选择。
- 【文献出处】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arbin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Technology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03期
- 【分类号】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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