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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以应税资源品换取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摘要】 <正> 一、存在的问题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执行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以放弃自产的应纳资源税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资源品)换取股权投资,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计算自产应税资源品的增值税和资源税,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以放弃非货币性资产(自产的应税资源品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应按照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和制度执行。即企业应以自产的应税资源品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 【文献出处】 财务与会计 ,Finance & Accounting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05期
- 【分类号】F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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