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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虚构与信息真实的辩证统一——文案创作虚实矛盾说
【摘要】 <正>文案创作活动,就其本身而言,是一种“表现活动”;文案创作思维在文案创作活动中逐渐形成(并适应文案创作需要),是一种“表现思维”。掩藏在这种“表现思维”与“表现活动”背后的,是创作主体或强烈或淡定的表现欲望、当然还有创作主体必不可少的表现能力,表现欲望克制与否、与表现能力协调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文案创作成果的质量与可信度,而且较直观地体现出创作主体在文案创作过程中对文案创作表现虚实矛盾的把握、处理水准。文案创作过程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创意构思阶段与具体写作阶段。这里所指的“构思”取广义,即文案具体写作阶段行文前的一系列思维活动。贯穿于这两个阶段
- 【文献出处】 设计艺术 ,Art of Design , 编辑部邮箱 ,2004年03期
- 【分类号】I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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