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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问题的思考
【摘要】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 97刑法新增的罪名 ,犯罪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过于狭窄 ,有必要予以适当扩大。非公司、企业人员和公司、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应具备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资格
- 【文献出处】 前沿 , 编辑部邮箱 ,2004年03期
- 【分类号】D924.3
- 【被引频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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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 97刑法新增的罪名 ,犯罪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过于狭窄 ,有必要予以适当扩大。非公司、企业人员和公司、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应具备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资格